武汉本地宝办事指南武汉社保武汉工伤保险武汉工伤保险赔偿办理指南
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企业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企业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属于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支付范围的,全额支付。
由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武汉市住院期间现行伙食补助为15元/日。
经医院出具诊断证明,经市医保中心或市级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报销外地住院前3日内发生的住宿费,标准为每人每天150元。凭火车票、船票、汽车票报销工伤职工本人的往返交通费(不含火车软卧票、飞机票)。
工伤康复所需费用属于工伤保险康复项目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支付范围的,全额支付。
辅助器具指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器具。辅助器具在湖北省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之内配置。
护理费(停工留薪期护理费由用人单位支付)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社会月平均薪资×50%;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社会月平均薪资×40%;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社会月平均薪资×30%。
因工死亡待遇丧葬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薪资×6个月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供养亲属抚恤金(按月发放)配偶:本人工资×40%;其他供养亲属:本人工资×30%;孤寡老人或孤儿:在上述的基础上增加10%;注:多个供养亲属的抚恤金总额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意外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
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
当劳动者在工作中受到工伤之后,根据相关规定,经治疗伤情相对来说比较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工伤职工享受相关待遇的前提,只有评定了伤残等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才能核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等待遇。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1、工伤人员报销所需要的材料:工伤认定意见书(原件及复印件共2份);(单位办理)
3、身份证复印件1份,身份证与工商银行卡复印件一张,银行卡个人业务凭证副联原件;
用人单位将上述资料报送所在辖区社保经办机构,各辖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完成受理、审核,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业务帐表和申报资料提交至市医保中心。市医保中心于15个工作日拨付到帐。需拨付到参保单位帐户的,自单位提交收款收据起5个工作日内拨付到帐。单位可在武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网网上社保办理大厅查询待遇审核结果。
本地宝郑重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地宝无关。它的原创性及文中陈述内容信息没有经过本站证实,本地宝对本文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和承诺,请网友自己检查相关内容。
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企业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企业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属于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支付范围的,全额支付。
由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武汉市住院期间现行伙食补助为15元/日。
经医院出具诊断证明,经市医保中心或市级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报销外地住院前3日内发生的住宿费,标准为每人每天150元。凭火车票、船票、汽车票报销工伤职工本人的往返交通费(不含火车软卧票、飞机票)。
工伤康复所需费用属于工伤保险康复项目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支付范围的,全额支付。
辅助器具指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器具。辅助器具在湖北省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之内配置。
护理费(停工留薪期护理费由用人单位支付)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社会月平均薪资×50%;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社会月平均薪资×40%;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社会月平均薪资×30%。
因工死亡待遇丧葬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薪资×6个月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供养亲属抚恤金(按月发放)配偶:本人工资×40%;其他供养亲属:本人工资×30%;孤寡老人或孤儿:在上述的基础上增加10%;注:多个供养亲属的抚恤金总额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意外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
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
当劳动者在工作中受到工伤之后,根据相关规定,经治疗伤情相对来说比较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工伤职工享受相关待遇的前提,只有评定了伤残等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才能核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等待遇。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3、身份证复印件1份,身份证与工商银行卡复印件一张,银行卡个人业务凭证副联原件;
用人单位将上述资料报送所在辖区社保经办机构,各辖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完成受理、审核,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业务帐表和申报资料提交至市医保中心。市医保中心于15个工作日拨付到帐。需拨付到参保单位帐户的,自单位提交收款收据起5个工作日内拨付到帐。单位可在武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网网上社保办理大厅查询待遇审核结果。